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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人事局人才引进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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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于每年11月15日至12月5日向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处呈报当年人才统计和次年的人才引进需求计划,并办理《人事立户登记证》年审手续; 2.用人单位将拟引进的人才材料(详见"报送拟引进人才材料须知")和含有所上报拟引进人才信息的电脑软盘呈报到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处审批; 3.自受理人才引进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到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处审批; 4.用人单位到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处领取已审批同意引进人才的《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在人才中心立户的直接到人事代理部领取调令并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5.填写完整《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并由用人单位盖章; 6.持《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到市公安局人口处办理《准迁证》; 7.持《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准迁证》尽快回原单位办理工资、行政关系和户口关系迁移手续; 8.持《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和《户口迁移证》到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处报到并盖章; 9.到《准迁证》上准予迁入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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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maiggi 责任编辑:maigg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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